電信網路詐騙的手段層出不窮,騙子深諳大眾心理,稍不留意就會掉進坑裡。
有人覺得,既然『天上不會掉餡餅』,那麼通過自己的努力賺錢總不會錯了吧?答案是:不一定!
案情
買材料包做工藝品9人被騙
最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下轄的多個派出所接連接到市民報警,說他們在一個App上買材料包做工藝品,結果被騙了。
接到報警後,民警對案件展開偵查,經過梳理案情,發現被騙市民用的都是同一款App,名為『愛尚慧選』。
從官渡警方6月17日開始接到的報警來看,有9名受害人都是通過這款App被騙的。
陳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受害人,今年4月下旬,她在朋友的介紹下,下載了這款App。
該App上有很多工藝品,如鉆石畫、平安扣等,每單都是390元。
下單後,對方會把材料寄到她手中,她加工後再寄回去,每單可以返利50元。
『第一單都能收到返利』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反詐中心三級警長李文娟介紹,陳女士以3900元的價格購買了10套工藝品在家進行加工。
之後,她將做好的成品寄給對方,得到了每單50元的返利,一共賺到返利500元。
覺得這個賺錢的方法不錯,陳女士於是又花5850元在該款App上下了15單,可這次加工完的工藝品寄出後,她卻遲遲未等到對方的返利。
『對方聲稱必須再做20單,陳女士就又打了20單的錢7800元過去;後來對方又稱要充值成會員才可以獲得返利,她又和丈夫一起充會員,會員是每人8000元,他們兩人充了1.6萬元』李文娟說,充了錢後,對方還是沒有讓陳女士提現,說他們充的錢隻能在商城裡消費,不能提現,她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趕緊報案。
調查
做手工活是誘餌 本質是網路詐騙
民警介紹,6月份以來,已有9名市民報案,警方接警後,對眾多受害人的情況進行分析,結果發現這是一種新型的刷單電信網路詐騙騙局。
這些受害人都是通過『愛尚慧選』App給陜西德達明利商貿有限公司做工藝品兼職被騙,錢也是匯到了這家公司,被騙金額從1.5萬元到4.3萬元不等。
『因為這種情況屬於大額資金無法返現,已經和我們平時見到的刷單類電信網路詐騙非常相似了。
之前是以小利進行誘惑,現在用加工工藝品當誘餌,誘導受害人不段斷充值,最後都是無法提現,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李文娟說。
目前,昆明市『刷單返利』型電信網路詐騙呈現多發高發趨勢,同比上升了近80%,不論是立案數還是損失金額,占到所有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的40%。
因此,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貪圖小便宜,隨意相信玩玩手機、動動手指就能賺錢這類『好事』。
李文娟介紹:『刷單詐騙會以App和聊天軟件捆綁,要求受害人下載安裝,然後通過App詐騙。
這類App可能會以購物商城、旅遊平臺等形式出現,或以一些慈善機構的名義進行募資,但總的來說,前期都會讓受害人做一些小額的任務,都會返利,甚至也都可以提現。
到後來,平臺會要求受害人做更多任務,誘導受害人反復往賬戶裡匯錢,直到發現被騙為止,這些錢是提不出來的』
『愛尚慧選』App因涉嫌電信網路詐騙,目前已被昆明警方列入國家反詐中心黑名單。
同時,昆明警方還向陜西警方提出協查請求,對陜西德達明利商貿有限公司進行調查。
釋法
明知詐騙仍提供服務 合作者也將追究刑責
記者通過網路平臺搜索『手工活兼職』等關鍵詞,結果顯示,有不少相關招聘信息及大量警方公佈類似詐騙案例。
記者先後聯系了網頁搜索『手工活兼職』排名前列的手工活兼職招聘網站及多名發佈招聘手工活兼職信息的網友,結果,相關對接聯系人不是讓先交錢,就是要下載App,然後進入指定網站『領任務』,要在其『官方商城』上下單才能接活兒。
從警方披露的『手工活詐騙案件』來看,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如出一轍:先以做『手工活』為誘餌,給返利讓受害人感興趣;以交傭金、加會員為由頭,步步為營,騙取受害人錢財;一旦被發現騙人,馬上在網路空間逃遁。
那麼,其中的信息發佈平臺及為犯罪嫌疑人開展電信網路詐騙提供軟件或網站開發、搭建等服務的,是否應承擔相應責任呢?
對此,雲南安勝律師事務所律師管賽北表示,就平臺方面而言,重點看是否與詐騙信息的發佈者有合作關系,如果僅是提供搜索結果的信息集合類網路平臺,與發佈者並無相應合作關系,那麼無需承擔相應責任;如果與發佈者有合作關系,如為詐騙信息提供發佈平臺或提供廣告宣傳、搜索排名靠前的推送服務等,則平臺應履行相應的審查業務,明知涉嫌詐騙等違法行為仍發佈、推廣,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就軟件或網站開發或搭建等服務商(或個人)方面而言,對於開發的軟件、平臺等應了解使用功能和目的等情況,明知將用於詐騙仍提供相關技術支持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對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有明確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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